(2016)苏0205执250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9-21
案件名称
2500执行决定书
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卜坤柏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拘 留 决 定 书(2016)苏0205执2500号被拘留人卜坤柏,男,1980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无锡市新区。本院在执行无锡王易不锈钢有限公司与无锡华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无锡华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对无锡华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卜坤柏拘留十五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十五日内,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