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民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2-01
案件名称
王贺军、邓俊玲等与汤国辉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贺军,邓俊玲,汤国辉,王小艳,北京京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泓辉典当行有限公司,孙玺珉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2-01
王贺军、邓俊玲等与汤国辉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
民事案件
一审
王贺军,邓俊玲,汤国辉,王小艳,北京京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泓辉典当行有限公司,孙玺珉
借款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