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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民初3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2-01

案件名称

王贺军、邓俊玲等与汤国辉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贺军,邓俊玲,汤国辉,王小艳,北京京辉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京泓辉典当行有限公司,孙玺珉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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