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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422民初101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5-03

案件名称

蒋正方与安成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睢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正方,安成志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豫1422民初1011号原告:蒋正方,男,1954年8月16日生,汉族,农民,住所地河南省睢县。委托代理人:张艳瑞,河南平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安成志,男,1967年6月9日生,汉族,农民,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原告蒋正方与被告安成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3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蒋正方之委托特别授权代理人张艳瑞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安成志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蒋正方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安成志赔偿原告蒋正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车辆损失费、评估费等损失共计10000元,庭审中原告将诉讼请求变更为3514.29元。事实与理由:2017年2月5日12时30分许,被告安成志驾驶四轮拖拉机沿睢县东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睢州大道交叉路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沿东环路由南向北原告蒋正方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原告蒋正方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睢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安成志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蒋正方无责任。原告特提起诉讼,要求如上请求。被告安成志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状。原告蒋正方针对其诉求向本院提交证据材料有:1、睢县交警大队作出的睢公交认字(2017)第0203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2、署名安成志拖拉机驾驶证1份、拖拉机行驶证1份;3、睢县人民医院出具署名安成志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及出院证各1份;4、睢县人民医院医疗住院收费票据1张,计款1944.29元;5、评估费票据1张,计款100元;6、商丘市诚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商诚价评字[2017]033号价格评估报告书1份;7、交通费票据10张,计款100元。原告据上述证据材料证明其主张成立。庭审中被告安成志未到庭参加诉讼,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1-7应视其放弃质证的权利。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1-7,形式完备,内容客观真实,与本案案件事实有关联,可作为审理本案定案依据。依据上述有效证据及庭审调查,本院确定以下案件事实:2017年2月5日12时30分许,被告安成志驾驶四轮拖拉机沿睢县东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睢州大道交叉路口处左转弯过程中,与沿东环路由南向北原告蒋正方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原告蒋正方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睢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安成志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蒋正方无责任。事故发生当天原告蒋正方住进睢县人民医院治疗,并于2017年2月8日出院,花医疗费1944.29元。原告蒋正方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在本事故中损坏,经鉴定电动车损失价值为800元,原告蒋正方支付评估费100元、交通费100元。本院认为,公民享有健康权,侵权人侵犯公民健康权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次事故认定安成志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蒋正方无责任,该责任划分正确,本院予以采信。因肇事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故原告蒋正方的损失应由被告安成志进行赔偿。原告蒋正方损失的项目及数额应确定为:医疗费1944.29元、护理费(50元/天×3天)1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元/天×3天)240元、交通费100元、电动车损失费800元、评估费100元,共计3334.29元。由被告安成志负担赔偿原告蒋正方损失3334.29元。关于原告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的诉求,因庭审中原告未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安成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内赔偿原告蒋正方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334.29元;二、驳回原告蒋正方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安成志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员  李志军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张沙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