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291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怀化市洪江区供电分公司与湖南泰格林集团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洪江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291执61号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怀化市洪江区供电分公司、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怀化市洪江区供电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洪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申请人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怀化市洪江区供电分公司达成协议并已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