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125执10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周立强与被执行人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江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永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25执101号申请执行人周立强,男,1970年6月18日出生,住江永县。被执行人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华,经理。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周立强与被执行人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2016)湘1125民初931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