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苏0115执1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11-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杨诗霞与被执行人冯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15执1174号本院在执行杨诗霞与冯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立案执行后,作为被执行人冯静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院(2016)苏0115民初14955号民事判决(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冯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