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782刑初78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刘合发、王德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义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义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合发,王德华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782刑初780号公诉机关义乌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合发,男,1994年4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保靖县,土家族,初中文化,家住湖南省保靖县。因吸毒于2015年10月6日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吸毒于2016年12月5日被义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三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12月5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月1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被告人王德华,男,1991年2月12日出生于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布依族,初中文化,家住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因吸毒于2013年3月28日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犯诈骗罪于2014年5月16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4年6月3日刑满释放。因吸毒于2016年12月5日被义乌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九日。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12月4日被义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月10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义乌市看守所。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以义检刑诉[2017]74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合发、王德华犯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3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蒋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合发、王德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2016年12月3日17时左右,在民警布控下,李某通过微信给被告人王德华发了一个188元的红包,让其帮忙买500元的毒品冰毒,被告人王德华同意后,李某又给其转了700元人民币,其中500元用于购买毒品,200元当做跑腿费。被告人王德华后联系被告人刘合发要求购买500元的毒品冰毒,两人约定在东阳市盛世唐朝KTV门口交易。当日20时许,被告人王德华在约定地点以人民币500元向被告人刘合发购得一小包毒品冰毒。2016年12月4日0时许,被告人王德华驾车至义乌市青口宾馆门口,将所购冰毒卖予李某,后被义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查获,在李某身上查获疑似冰毒物品一小包。经鉴定,该包物品净重0.42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2、2016年12月4日22时许,在民警布控下,被告人王德华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刘合发,欲买1000元人民币的毒品冰毒,并通过微信红包支付人民币200元,并约定剩余钱款之后支付。后被告人刘合发步行至两人约定地点即东阳市盛世唐朝KTV边上,被告人刘合发拿出毒品冰毒交易时被义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抓获,现场查获冰毒疑似物一小包。经鉴定,该包物品净重0.19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现被告人王德华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88元已被义乌市公安局扣押在案。上述事实,被告人刘合发、王德华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李某的证言,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聊天记录,接受证据清单,现场检测报告书,社区戒毒决定书,称重笔录,浙江省公安机关毒品上交清单,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书,情况说明,理化检验报告,辨认笔录及照片,抓获经过,被告人刘合发、王德华的供述及身份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合发、王德华违反国家禁毒规定,明知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王德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刘合发,属立功,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合发、王德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刘合发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5日起至2018年6月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王德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4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三、扣押在案的被告人王德华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88元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义乌市公安局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代理审判员 陈珊珊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代书 记员 吴 菁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