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12执恢6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11-13
案件名称
陆华林张红凤与刁爱军沈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12执恢60号陆华林、张红凤、刁爱军、沈兰:陆华林、张红凤申请执行刁爱军、沈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依法恢复执行,已于2017年3月27日作出裁定,将被执行人刁爱军名下位于泰州市姜堰区尚城国际花园(二期)3#幢1单元姜堰大道321号-16室(尚城国际花园3号楼姜堰大道305号)作价4114769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陆华林、张红凤抵偿4114769元债务。至此,陆华林、张红凤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刁爱军房产进行处置的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