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1481民督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10
案件名称
成伦平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裁定书
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凭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481民督4号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对申请人成伦平和被申请人胡永炜支付令一案作出的(2017)桂1481民督4号支付令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现裁定如下:将“(2016)桂1481民督4号”更正为“(2017)桂1481民督4号”。审判员 吴桂陵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吴学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