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78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07
案件名称
曲丽丽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781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曲丽丽,女,1981年6月5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本院移送执行曲丽丽罚金刑事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257号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罚金义务,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刘亚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