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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78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07

案件名称

曲丽丽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781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被执行人:曲丽丽,女,1981年6月5日出生,住天津市河北区。本院移送执行曲丽丽罚金刑事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刑初257号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罚金义务,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国艳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刘亚丽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