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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0303民初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程荣林与易明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荣林,易明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303民初46号原告:程荣林,男,1972年2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被告:易明成,男,1967年4月18日出生,汉族,湖北中通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龙,十堰市张湾区红卫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参加调解,代领法律文书等。原告程荣林诉被告易明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陈旗红审 判 员  曾 毅人民陪审员  李艳霞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代书 记员  李雪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