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303民初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6-19
案件名称
程荣林与易明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荣林,易明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0303民初46号原告:程荣林,男,1972年2月7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被告:易明成,男,1967年4月18日出生,汉族,湖北中通建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晓龙,十堰市张湾区红卫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上诉,参加调解,代领法律文书等。原告程荣林诉被告易明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案情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陈旗红审 判 员 曾 毅人民陪审员 李艳霞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代书 记员 李雪娇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