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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06执保7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5-22

案件名称

冯静与衡阳市汇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保7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冯静与被申请人衡阳市汇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7年3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7)湘0406民初343号民事裁定书,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查封衡阳市雁峰区衡常路10号幸福花园33号楼504房住房一套,并查封担保物衡阳市珠晖区信号里39号承天阁安置楼502室房屋(房屋登记所有权人为刘松)。本案于2017年4月5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