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26执13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魏某某与安某甲、安某乙赡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6执132号魏某某;安某甲;安某乙:(2015)汝民初字第5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安某甲、安某乙赡养纠纷一案其于2017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标的370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本案执行已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