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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326执13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1-02

案件名称

魏某某与安某甲、安某乙赡养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汝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汝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汝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326执132号魏某某;安某甲;安某乙:(2015)汝民初字第53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魏某某与被执行人安某甲、安某乙赡养纠纷一案其于2017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标的3700元(含诉讼费、执行费)。本案执行已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