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182民初1087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吴继江与武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继江,武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182民初1087号原告:吴继江。被告:武念。本院于2017年3月2日受理了原告吴继江诉被告武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丁凯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武念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丁 凯人民陪审员 王荣富人民陪审员 胡远成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王燕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