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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182民初1087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7-26

案件名称

吴继江与武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继江,武念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182民初1087号原告:吴继江。被告:武念。本院于2017年3月2日受理了原告吴继江诉被告武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丁凯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本案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武念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丁 凯人民陪审员  王荣富人民陪审员  胡远成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王燕学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