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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1325执9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李如胜与李洪飞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如胜,李洪飞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充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1325执92号申请人李如胜,男,汉族,生于1967年12月30日,住四川省西充县。被执行人李洪飞,男,汉族,生于1972年3月24日,住四川省西充县。申请人李如胜与被执行人李洪飞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如胜与被执行人李洪飞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洪飞已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川1325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黄斌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