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执指字547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刘俊、杨亚非、谢军、张敏、刘敏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指 定 决 定 书(2017)成执指字547号简阳市人民法院: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成刑初字第247号法院生效裁判,移送执行被执行人刘俊、杨亚非、谢军、张敏、刘敏一案,执行案号(2017)川01执698号。为便于案件执行,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你院执行。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