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205刑初16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杨欢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欢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205刑初169号公诉机关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欢乐,男,1975年6月7日生,江苏省邳州市人,,汉族,初中文化,在无锡市盛阳水产批发市场从事运输工作,户籍地江苏省邳州市,住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12月20日被无锡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锡山检诉刑诉〔2017〕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欢乐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3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4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欢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1月21日12时38分许,被告人杨欢乐驾驶苏B×××××号重型普通货车,沿锡太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施划人行横道的锡山区鹅湖镇锡太路燕水庄村湖桥路段时,遇行人华某1(男,殁年66岁)由南向北在人行横道横过道路,货车车身右侧中后部与华某1发生碰撞,货车右后轮组外侧轮胎挤压华某1人体,致华某1受伤,华某1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华某1因创伤性休克死亡。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锡山大队认定,被告人杨欢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止让行,其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杨欢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破后,被告人杨欢乐已额外补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7万元,并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杨欢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公诉机关当庭举证,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公安机关出具、制作的《刑事案件侦破经过》、《接处警工作登记表》,证人张某1、张某2、华某2的证言,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锡山大队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摄影照片、现场视频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事故车辆检验意见书,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关于华某1尸体鉴定意见书,无锡高吉司法鉴定所痕迹鉴定意见书,驾驶证、行驶证等信息资料,挂靠合同,收条、谅解书,被告人杨欢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欢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欢乐犯交通肇事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欢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已额外补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已得到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被告人杨欢乐的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欢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判员 张建华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过 芳本案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