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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沪0115民初71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6-20

案件名称

范燕军与宋镜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范燕军,宋镜平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全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沪0115民初718号原告:范燕军,男,1978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被告:宋镜平,男,1964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告范燕军与被告宋镜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范燕军、被告宋镜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范燕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赔偿原告河内鱼死亡的损失人民币(币种下同)20,000元;2.被告赔偿三年来电费、人工费、饲料等损失30,000元。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12年开始在自家西侧的河塘养鱼至今,鱼塘面积约三亩,从未采用干塘的方式捕鱼。2016年10月30日下午4时许,被告宋镜平将装在雪碧瓶中的药水扔进鱼塘,致鱼塘内的所有鱼全部死光。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宋镜平辩称,被告在帮亲家打扫卫生时,把垃圾清理到河边,里边确实有个雪碧瓶,被告当时不知道瓶子里装了什么。被告愿意赔偿原告鱼的损失,但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范燕军与被告宋镜平的亲家系邻居关系,原告近年来在其自家房屋西侧自然河道内养殖了一些普通鱼类用于自己食用。2016年10月30日,被告宋镜平在其亲家家帮忙打扫卫生时,将一个装有液体的雪碧瓶扔进河里,致使河中的鱼中毒。2016年11月1日,原告向公安机关报警称,有人向本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宏村11组972号附近鱼塘内投毒,现在鱼塘内的鱼全部死光。2016年12月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万宏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一份,证明涉案的鱼塘为自然河道,非原告所有,但近年来原告一直在该河中养鱼。审理中,原告放弃第二项诉讼请求。审理中,原告认为涉案的鱼塘水面积为3亩左右,其在里面养殖了鲤鱼、鲫鱼、草鱼、鳊鱼,鱼的损失共计3,000斤左右,市价每斤最低7至8元。被告表示愿意赔偿原告鱼的损失,但认为按照实际情况,原告最多损失了50斤左右的鱼。为查明案件事实,经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本院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进行了咨询,该单位表示,浦东地域内从事水产养殖的精养塘一般的亩产量为1,000斤左右,普养塘的亩产量在200斤左右,从原告提供的照片显示,原告养殖属于园沟宅河养殖,比专业养殖的产量低很多。鲤鱼、草鱼、鳊鱼、鲫鱼的市价平均为每斤8至10元。上述事实,由原告提供的上海市公安局案件接报回执单、照片5张及原、被告的当庭陈述,本院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制作的调查笔录等证据予以证实。本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将装有不明液体的雪碧瓶扔入河中,致使原告所养的鱼死亡,对此被告亦无异议,故被告应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本案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为原告合理损失的确认,原告认为其损失了3,000斤左右的鱼,被告认为最多损失了50斤左右的鱼,根据原告提供的照片等证据,鱼塘的鱼死亡是客观事实,在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本院根据原告的养殖方式、养殖面积的大小、养殖的种类等因素,结合本院向相关专业部门的咨询意见,酌情确认原告的损失为3,000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宋镜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范燕军3,000元;二、驳回原告范燕军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1,05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范燕军负担125元,由被告宋镜平负担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姚学勇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朱姗姗附:相关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