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623执1802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陶豹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辛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1623执1802号之一本院在执行利辛县金山油脂有限公司与陶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陶豹(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陶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员 高翔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陶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