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03民初2055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王某某;邹某某;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邹某某,王某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403民初2055号原告:王某某,男,1972年8月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原告:邹某某,女,1977年7月25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被告:王某,女,1971年1月17日生,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原告王某某、邹某某诉被告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王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王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审判员 杜晓峰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乔延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