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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03民初2055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王某某;邹某某;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某,邹某某,王某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0403民初2055号原告:王某某,男,1972年8月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原告:邹某某,女,1977年7月25日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被告:王某,女,1971年1月17日生,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原告王某某、邹某某诉被告王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原告王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王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某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王某某负担。审判员  杜晓峰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乔延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