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1723执13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12-12
案件名称
赵大林与陈立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开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开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川1723执136号之一本院在执行赵大林与陈立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陈立英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陈立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