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0684执2498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南通美之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邢宏保证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苏0684执2498号申请执行人南通美之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邢宏:申请执行人南通美之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邢宏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50525元,并由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人民币658元。其中35000元人民币由双方自行交接,15525元人民币及658元人民币由被执行人交于法院执行专户。现被执行人已履行了全部义务,双方再无瓜葛,现已彻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