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1执750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8-07-13
案件名称
周其、山东外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周其,山东外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1执750号申请执行人:周其,男,汉族,1959年4月11日出生,住济南市槐荫区。被执行人:山东外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779号,组织机构代码787172593。法定代表人:谭跃进,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其与被执行人山东外海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作出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并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济南仲裁委员会(2016)济仲裁字第0263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该案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隋登科审判员 陈金照审判员 顾 泉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杜 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