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321执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湘潭县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坤其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321执179号湘潭县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坤其:湘潭县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坤其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湘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321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所申请执行由刘坤其立即支付物业管理费4334元,案件受理费25元,迟延履行利息37元,以及申请执行费50元。现该案执行款4446元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