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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321执179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湘潭县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坤其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法院

湘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湘潭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321执179号湘潭县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坤其:湘潭县兴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坤其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依据湘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湘0321民初1903号民事判决书所申请执行由刘坤其立即支付物业管理费4334元,案件受理费25元,迟延履行利息37元,以及申请执行费50元。现该案执行款4446元已全部强制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