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56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吴芝莲、苏时贵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562号吴芝莲、苏时贵:本院执行的吴芝莲等申请谭大珍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