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桂0502执56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吴芝莲、苏时贵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562号吴芝莲、苏时贵:本院执行的吴芝莲等申请谭大珍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