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381执10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1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兵兵与被执行人杨天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兵兵,杨天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381执1046号申请执行人:李兵兵,女,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被执行人:杨天成,男,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本院在执行(2016)吉0381执字第1046号申请执行人李兵兵与被执行人杨天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兵兵与被执行人杨天成已于2016年3月31日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6)吉0381民初1238号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林万福审 判 员 曹 巍代理审判员 李 顺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逄格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