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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381执104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1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兵兵与被执行人杨天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公主岭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公主岭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兵兵,杨天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吉0381执1046号申请执行人:李兵兵,女,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被执行人:杨天成,男,现住吉林省公主岭市。本院在执行(2016)吉0381执字第1046号申请执行人李兵兵与被执行人杨天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李兵兵与被执行人杨天成已于2016年3月31日达成执行和解并已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公主岭市人民法院(2016)吉0381民初1238号判决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林万福审 判 员  曹 巍代理审判员  李 顺二0一七年四月五日书 记 员  逄格隆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