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6执54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丁某某罚金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苏0116执54号本院在执行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丁某某刑事罚金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丁某某未能按照判决书履行刑事罚金义务,且未依法申报自己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3)、(4)、(5)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丁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