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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1481民督6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4-10

案件名称

陈春庚申请支付令督促民事裁定书

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凭祥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凭祥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桂1481民督6号本院于2017年1月10日对申请人陈春庚和被申请人胡永炜支付令一案作出的(2017)桂1481民督6号支付令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以补正,现裁定如下:将“(2016)桂1481民督6号”更正为“(2017)桂1481民督6号”。审判员  吴桂陵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吴学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