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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津0105执287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5

公开日期: 2017-08-20

案件名称

李维刚与魏淑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津0105执2871号申请执行人:李维刚。被执行人:���淑萍。李维刚申请执行魏淑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6)津0105民初2871民事判决书,该案经本院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特此通知。执行员  孙家全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书记员  范 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