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722民初1524号
裁判日期: 2017-04-30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谢永青与赵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单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永青,赵伟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鲁1722民初1524号原告:谢永青,男,1972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单县物资局下岗工人,现住单县。被告:赵伟,男,1986年2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单县。原告谢永青诉被告赵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4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谢永青、被告赵伟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谢永青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偿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诉后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生意经营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10000元,原告将借款交付被告后,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被告至今未偿还。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赵伟辩称:2014年之前,我用地养的方式养殖鸭子,2014年的10月份,原告找到我给我说,用架养的方式养殖能出好鸭子,你是否用次种方式养殖,我考虑效益问题,我就同意啦。用架养的方式需要对原养鸭棚改建需要资金10000元左右,我当时没有这么多资金,原告说可以借给你,2014年10月11日原告给我现金10000元,我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当时我与原告口头协议,原告给我提供鸭苗、饲料、技术服务,成品鸭由原告负责回收,当时未签订书面养殖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当时也约定,我所借原告的款可从回收的成品鸭中扣除。我养殖了一年,养了三、四茬,未盈利,借款未扣除。在养每茬鸭子的过程中,均有部分鸭子死亡,原告回收成品鸭时,要求原告给予补偿,当时未定补偿标准,对每茬成品鸭,原告有的答复补啦,有的未答复,补的钱原告未给我,我现在只同意给原告二、三千元。原告谢永青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1.原告谢永青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赵伟户籍证明,证明原、被告的诉讼主体适格;2、被告为原告出具借据一份,其内容为:“欠条,今欠到谢永青现金10000元正,壹万元整,借款人:赵伟,2014年10月11日”。上述证据经原告谢永青、被告赵伟质证无异议,经本院审查,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根据原告的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4年之前,被告用地养的方式养殖鸭子,2014年的10月份,原被告商定,用架养的方式养殖鸭子,用此方式需要对原养鸭棚改建需要资金10000元左右,因被告资金紧张,2014年10月11日原告借给被告现金10000元,被告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一份。当时原被告口头协议,原告给被告提供鸭苗、饲料、技术服务,成品鸭由原告负责回收。当时也约定,被告所借原告的款可从回收的成品鸭中扣除。被告养殖了一年,借款未扣除。原告主张建该大棚所需资金是被告先提出来的,在养殖过程中,被告所养鸭有部分死亡,我已给被告进行了补偿,为继续与被告合作,出于同情才补偿的。被告否认给其补偿。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赵伟从原告借款且给原告出具了借据,并在借据上签名,系其真实意思表示,故原告谢永青与被告赵伟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原告谢永青要求被告赵伟承担清偿借款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要求支付诉后利息,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被告主张在养鸭过程中,有部分鸭子死亡,原告答复给予经济补偿而未补偿,系养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本院不予处理。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谢永青借款10000元及相应利息(自2017年3月9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赵伟负担(原告已垫付,待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时一并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七年四月三十日书记员 杨德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