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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21执保12号

裁判日期: 2017-04-0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湖南省桂阳燕山建材有限公司与卢赐国、福建省亿鑫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果 和 期 限 通 知 书(2017)湘1021执保12号湖南省桂阳燕山建材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省桂阳燕山建材有限公司与卢赐国、福建省亿鑫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17)湘1021民初25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1月22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间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