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24执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03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李金龙与刘岳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24执61号李金龙、刘岳峰本院执行的李金龙申请刘岳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刘岳峰自动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