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322执恢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刘从柏与彭岩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恢116号申请执行人:刘从柏被执行人彭岩儒刘从柏与彭岩儒借款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谭清长亍2017年4月29日10时履行(2015)新法民二初字第686号民事判决书义务,全部兑现.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