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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322执恢11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9

公开日期: 2017-06-13

案件名称

刘从柏与彭岩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322执恢116号申请执行人:刘从柏被执行人彭岩儒刘从柏与彭岩儒借款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谭清长亍2017年4月29日10时履行(2015)新法民二初字第686号民事判决书义务,全部兑现.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康弟元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