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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3130执395号

裁判日期: 2017-04-29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2016)湘3130执395号刘安炯、熊文娇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30执395号刘安炯、熊文娇本院执行的刘安炯申请熊文娇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