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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606民初491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9-13

案件名称

罗远桥与梁学文、周巧燕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远桥,梁学文,周巧燕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广���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606民初4910号原告:罗远桥,男,1973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委托诉讼代理人:罗海源,广东真善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梁学文,男,1973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被告:周巧燕,女,1987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本院在审理原告罗远桥诉被告梁学文、周巧燕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原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诉讼中,由于被告周巧燕下落不明,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张高龙��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晓晓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