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刑辖1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10-14
案件名称
姚某某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湘12刑辖11号关于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等20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如下:指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照刑事第一审程序对本案进行审判。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