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3执恢11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李榆中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3执恢112号李榆中、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李榆中与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北海智弘投资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案件款155760元并缴纳执行费2236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