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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桂0502执60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李影、陈源源、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502执607号李影、陈源源、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公司: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影与被执行人陈源源、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