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执保2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8-02-08
案件名称
白伟延、金学吉与朴河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省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财 产 保 全 裁 定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执保23号白伟延、金学吉根据本院于2017年3月23日作出的(2017)吉24民终第446号白伟延、金学吉与朴河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经于2017年3月25日到边控对象通知书所在地(协助部门名称)送达了(2017)吉24民终第446号民事裁定书和边控对象通知书,我院并把边控对象通知书,送达给省延防总队。被执行人朴河林不准出境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