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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门执字第035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09

案件名称

柯于臣、黄金娟行政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柯于臣、黄金娟:申请执行人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被执行人柯于臣、黄金娟计生行政处罚一案,本院曾于2011年3月2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11)门执字第0359号,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已履行2000元,尚欠余款10002元,后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7年4月25日,被执行人柯于臣、黄金娟将余款人民币10002元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至此,海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执行柯于臣、黄金娟计生行政处罚一案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