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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381刑初261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12

案件名称

庄小建、史旺成等开设赌场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沂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苏0381刑初261号公诉机关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庄小建,男,1983年6月28日出生,汉族,新沂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新沂市。2011年11月29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2012年11月19日,因吸毒被新沂市公安局拘留十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6年11月12日,因吸毒被新沂市公安局罚款500元。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9日被新沂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10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史旺成,男,1976年9月11日出生,汉族,新沂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新沂市。2012年5月11日因殴打他人被新沂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此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8日被新沂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6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刘南京,男,1979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新沂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新沂市。2012年5月11日,因殴打他人被新沂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此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9日被新沂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6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刘双德,男,1982年11月4日出生,汉族,新沂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新沂市。2015年3月3日,因赌博被新沂市公安局罚款500元。此次,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7日被新沂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6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被告人史辉,男,1974年9月30日出生,汉族,新沂市人,初中文化,农民,新沂市,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1月18日被新沂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4月6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当月21日被本院决定逮捕。新沂市人民检察院以新检诉刑诉〔2017〕12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犯开设赌场罪,于2017年4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武红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月至6月间,被告人庄小建在新沂市墨河街道马场社区刘庄、史成庄、李四庄等地、设置露天赌博场所,组织人员以“开宝”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庄小建安排被告人史旺成运送摆放赌博用桌椅板凳等物品,并安排被告人刘南京、刘双德、史辉给赌场放哨。被告人庄小建、刘南京于2017年1月19日、被告人史旺成于同年1月12日主动到新沂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投案;被告人刘双德、史辉分别于2017年1月16日、1月18日被新沂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民警传唤到案,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事实。被告人庄小建、刘南京、刘双德分别在公安机关退赃人民币10000元、3000元、1000元。另经查明,被告人刘双德、史旺成、史辉在公安机关各退赃人民币3000元,刘南京退赃人民币10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在庭审中均未提出异议,且有新沂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出具的发破案经过及该所民警郑某、刘某某出具的五被告人到案经过、被告人的户籍基本信息证明、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新沂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人退赃凭证等书证;证人袁某、姚某1、张某、刘某、吴某、姚某2、徐某、李某等人证言,被告人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均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庄小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本院予以采纳。鉴于被告人庄小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史旺成、刘南京、刘双德、史辉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庄小建、刘南京、史旺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双德、史辉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庄小建、刘双德、刘南京、史旺成、史辉均有退赃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对被告人庄小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被告人史旺成、刘南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被告人刘双德、史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分别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庄小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0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史旺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三、被告人刘南京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四、被告人刘双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五、被告人史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2017年10月20日止;罚金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六、五被告人退赃款予以没收,由原侦查机关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判员  李福航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陆成立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