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42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03
案件名称
罗凡申请傅清萍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423号罗凡:本院执行的罗凡与傅清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6年1月20日作出(2015)浏执字第340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罗凡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7000元,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