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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021执62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罗元与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021执623号罗元、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罗元与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罗元与被执行人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于2017年4月25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并向申请执行人罗元履行标的款26142元。鉴于本案双方达成和解,故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