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1021执623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10-13
案件名称
罗元与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021执623号罗元、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罗元与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罗元与被执行人高振豪、桂阳县方元镇横村村糯粉组于2017年4月25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还款期限,并向申请执行人罗元履行标的款26142元。鉴于本案双方达成和解,故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