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684执271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6-23
案件名称
张润庆与莱芜市胜康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蓬莱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蓬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蓬莱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0684执271号之一本院在执行张润庆与莱芜市胜康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并认定,莱芜市胜康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莱芜市胜康药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