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202执恢79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25
案件名称
李二锁与被执行人孙秀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02执恢790号孙秀艳:本院于2017年04月24日立案执行的(2017)吉0202执恢790号申请执行人李二锁与被执行人孙秀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5)昌民一初字第101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孙秀艳向申请执行人李二锁支付执行款16000.00元,本案执行标的为16000.00元,被执行人孙秀艳已将执行款16000.00汇至本院。申请人李二锁放弃利息和滞纳金,故被执行人孙秀艳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