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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202执恢790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25

案件名称

李二锁与被执行人孙秀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202执恢790号孙秀艳:本院于2017年04月24日立案执行的(2017)吉0202执恢790号申请执行人李二锁与被执行人孙秀艳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据(2015)昌民一初字第101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孙秀艳向申请执行人李二锁支付执行款16000.00元,本案执行标的为16000.00元,被执行人孙秀艳已将执行款16000.00汇至本院。申请人李二锁放弃利息和滞纳金,故被执行人孙秀艳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