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202刑初17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4-28
案件名称
蒿广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掩饰、隐匿会计凭证、李培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李兰英掩饰、隐匿会计凭证一案按撤诉处理决定书
法院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齐齐哈尔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撤 诉 裁 定 书(2017)黑0202刑初17号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你院于2017年1月5日指控被告人蒿广清虚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普通发票、掩饰、隐匿会计凭证、被告人李培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李兰英掩饰、隐匿会计凭证罪一案,向本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本案需要补充侦查,提出了延期审理的建议。经审查,同意延期审理。该案延期审理后,至今已超过法定的补充侦查期限。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本案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审 判 长 :梁凤凤审 判 员 :杨文静人民陪审员 :崔云鹏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田晓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