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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429执恢62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李子增、李永光通知书

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429执恢62号李子增、李永光:关于申请执行人李子增与被执行人李永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按照原永年县人民法院(2016)冀0429民初23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内容自动履行完毕。现通知你方,本案已执行完毕,本院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代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