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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124民初26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刘培全与柏之年、张俊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全椒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全椒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培全,柏之年,张俊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皖1124民初269号原告:刘培全,男,汉族,1957年9月10日出生,退休职工,住安徽省全椒县。委托代理人:龚方明,安徽衡远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柏之年,男,汉族,1958年4月18日出生,住安徽省全椒县。被告:张俊兰,女,汉族,1966年6月9日出生,住安徽省全于2017年1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4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椒县(系柏之年妻子)。原告刘培全诉被告柏之年、张俊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原告刘培全及其委托代理人龚方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柏之年、张俊兰经本院登报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刘培全诉称:其与柏之年系同学关系,柏之年需钱周转,于2015年10月15日,向其借20000元,柏之年出具一张20000元借条给其,约定月息2分。借款后,被告偿还了原告6个月利息,但20000元本金及2016年4月16日以后的利息被告一直没有支付。故其起诉要求:1、请求法院判令柏之年、张俊兰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4月16日起至本金付清之日月息2%的月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柏之年、张俊兰未作答辩。刘培全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交了欠条、被告户口信息及婚姻登记表。证明:两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柏之年次从原告借款合计20000元,目前偿还了2400元利息,柏之年、张俊兰下落不明。本院认证认为,刘培全提供的证据符合证据“三性”,认定证据合法有效。经审理查明:刘培全与柏之年系同学关系,柏之年需钱周转于2015年10月15日,向刘培全借现金20000元,柏之年并出具一张20000元借条给刘培全,约定月息2分。借款后,柏之年偿还了6个月利息2400元,但20000元本金及2016年4月16日以后的利息柏之年、张俊兰一直没有支付,故刘培全起诉到院要求支持其诉讼请求。另查明,柏之年、张俊兰系夫妻关系,借款形成于夫妻存续期间。本院认为:刘培全与柏之年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刘培全所诉有柏之年出具的借条在卷佐证,故本院对刘培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柏之年与张俊兰系合法夫妻关系,该借款形成于夫妻存续期间,故刘培全要求张俊兰对借款承担共同偿还责任予以支持。柏之年、张俊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柏之年、张俊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刘培全借款2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4月16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柏之年、张俊兰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谢连顺审 判 员  李宗文人民陪审员  周传山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李 济附法律条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偿还。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开户行:安徽全椒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户名:全椒县人民法院账号:20000347390310300000018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