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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504执保66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郭纯财、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纯财,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

全文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504执保66号申请执行人:郭纯财,男,汉族,1963年12月22日生,住四川省泸县,被执行人: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石油路2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2204829670X。本院因执行郭纯财申请对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泸州市路灯市政工程处应收的工程款60000元。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杜 刚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胡泓妙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