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181执恢429号
裁判日期: 2017-04-25
公开日期: 2017-05-03
案件名称
陶亚平申请龚翠芳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浏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181执恢429号陶亚平:本院执行的陶亚平与龚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本院已于2010年10月10日作出(2010)浏执字第37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现因陶亚平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特申请恢复执行2525元,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